樊城一小区“不见了”的30万电改费 有结果了!

樊城长虹新村小区实施电改五年后,业主们没有拿到电改的发票,其中三十万的电改资金不知在哪,此事经过《今日播报》报道后,引起了各方的重视。眼下,这笔账终于有了眉目。

2013年樊城长虹新村小区电改时,经供电部门测算共需165万元的资金,由小区业主和开发单位原市国土局产权处各负担一半。9号下午,朝虹社区居委会出具了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市国土局产权处和电改施工单位盛能电器公司签订的合同,电改施工前先将135万元的费用交给盛能电器公司,然后才能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支付剩余的30万元费用。因此,在2013年的时候,市国土局产权处将第一期135万元电改费用的一半67万5交给了施工单位,朝虹社区居委会则将小区居民交纳的另一半费用67万5也交给了施工单位,电改得以顺利结束。也就是说,尚欠电改施工单位的30万元费用,仍然是朝虹社区居委会和市国土局产权处各有一半。而朝虹社区居委会负责代收的电改费用,剩余部分资金,居委会负责人表示有着落。

樊城朝虹社区居委会委员崔飞解释,因为电改费居民出一半,国土局产权处出一半,居委会目前监管的资金只有14万3700元,仍有三户费用没有交清,待三户收齐后,将把费用交到供电部门,给业主开具发票。

《今日播报》记者随后与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由于他们承担的长虹新村电改工程费,按照约定由他们直接交给施工单位,并没有交给朝虹社区居委会。因此,所欠的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催要的话,他们将交由供电施工单位,不会让社区代交。可电改已经完工五年,施工单位迟迟并没有催要剩余款项,也没有开具发票。而居委会和供电施工单位的做法,自然让小区业主满腹疑虑。

对此,朝虹社区居委会方面称,迟迟没有公布电改资金使用结果、开具发票,主要原因是小区的电改还没有结束。因为有三户没有交钱, 小区电改没有结束,所以没给业主开发票。

据介绍,长虹新村小区396居民中,有三户居民长期不在小区居住,至今既不交纳电改费用,也不要求通电,居委会担心一旦结束施工,导致这几户居民无法用电。因此,一直在催促三户居民尽快交费电改。眼下,经过与居民的沟通,长虹新村小区业主了解到了电改资金的去向,表示理解社区在电改中所做的工作,同时希望社区能就剩余资金的处理,以及开具发票等给一个明确的意见。而这件事再次说明,什么事只要办的公平公开,只要给业主一个明白,自然会得到大家伙的支持和理解,更能消除误会,还自己一个清白。

记者:唐兰刚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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