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万余元执行到位!枣阳法院“刚柔并济”护航营商环境

“两套房屋已完成登记,剩余款项也全部到账,太感谢法官了!”8月7日,湖北某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收到案款和房屋后,给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对于法院的高效执行,再三表示感谢。

此前,这起标的额达324.8万余元的涉企执行案件,因双方分歧一度陷入僵局,最终在法院“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下,既保障了胜诉企业权益,又为被执行企业留足发展空间,成为司法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

今年2月,湖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与湖北某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营销公司”)的佣金纠纷,经二审判决尘埃落定:开发公司需向营销公司支付佣金284.8万余元及违约金40万元,合计324.8万余元。

但判决生效后,开发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3月10日,营销公司向枣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并未急于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涉企案件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先评估执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同时分头走访两家企业——一边核实营销公司急需资金周转的实际困境,一边了解开发公司的经营现状。

 “当前房地产市场疲软,公司资金链紧张,实在拿不出这么多现金。”沟通中,开发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坦言,若账户被冻结,日常运营都成问题。他希望法院协调申请执行人,我们愿以开发的商品房抵偿欠款。

然而,营销公司态度坚决,“我们只要现金,对方想用商品房抵偿,我们不接受!”

一边是企业的生存压力,一边是胜诉方的权益诉求,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两难。

 “不能简单‘一执了之’,也不能让胜诉权益落空。”枣阳法院执行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该案需坚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维护司法权威与呵护企业发展间找到平衡点。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既向营销公司释明开发公司的实际困难,建议灵活接受抵债方案以加快权益实现;又向开发公司强调生效判决的严肃性,督促其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6月26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开发公司以两套商品房作价104万余元抵偿部分欠款,剩余220.8万余元于15日内付清。

协议签订后,执行法官全程跟踪督促,确保房屋过户、款项支付等环节无缝衔接。7月16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不是‘硬性’的强制,更要有‘柔性’的温度。”枣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不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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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修廷 毕学谦丨通讯员:梁军

编辑:孙修廷 丨责编:刘惠

审核:廖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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