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江边!张某等5人当场被抓!

钓鱼,对许多人而言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休闲活动了,然而却有不少人因为捕鱼,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为保护好汉江生态环境,持续做好禁渔工作,近日,鱼梁洲警方连续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查处非法捕捞人员5人,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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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某在汉江边用锚钩挂鱼

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现场发现,其携带禁用渔具三本钩31个、蝴蝶钩34个、铅坠32个。

鱼梁洲公安分局辅警 宋会强:“这两个钩它都跟刀子一样,非常锋利,如果鱼挂到以后再跑了,那鱼第二天都会死,死了就沿江飘起来。”

据了解,锚鱼是一种利用硬杆和线钩等组合工具进行的快速捕鱼法,汉江正处于十年禁渔期,部分水域仅允许一人一杆钓鱼。

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多钩、滚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禁止将钓获的汉江鱼进行交易。

目前,张某的行为已作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立案。

02

4人在鱼梁洲江边非法锚鱼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调查,李某使用三本钩在鱼梁洲汉江水域挂鱼,钓到几条翘嘴鱼时被民警查获。

当场收缴作案工具和渔货物,通过审查,其中3人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派出所已经移交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刑事立案。

鱼梁洲公安分局民警 付鹏:“无论捕获物的数量多少。只要实施了这个行为,哪怕就是小龙虾,更夸张点说,如果捕获有螺蛳一类的水产品,可能也会涉嫌刑事犯罪!”

据了解,在汉江十年禁渔期间,只要在汉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帮帮也提醒广大市民,禁渔期间,严禁任何人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公安机关一旦发现将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发现不法行为请积极举报,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来源:襄阳帮女郎

记者:邓卉 | 通讯员:莫骄 吕红梅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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