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份决定书的内容须遵守!

5月13日,在樊城区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课堂上,心路工作室检察官胡琳向一名家长宣告并送达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书》。

检察官胡琳向家长们分发纸质版《家庭教育促进法》,阐述了家庭教育的意义、基本内容和家长的责任,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家庭保护的内容,逐条列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明确指出家长在保护孩子方面应当尽到的监护职责,要求家长和孩子学习并对照自省。

随后,襄阳市乐源社工服务中心的社工老师组织在场的家长和孩子开展亲子小游戏,缓和亲子关系,促进相互了解,引导家长修正言行,调整家庭教育方式方法。

据悉,该院正探索建立“督促监护+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切实监督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筑牢家庭防线,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段云锋 | 通讯员:胡琳  李梦柯

编辑:杨襄宜 | 校对:刘斌贝

责编:郑海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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