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5月1日施行

4月29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并介绍条例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突出襄阳元素,建立分类保护制度,制定记忆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整体性保护措施,并设定每年六月的第二周为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周。

保护传承人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和核心,从2021年起,我市对于评定的非遗传承人每年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目前,人社部门已经把非遗传承人纳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对象,给予奖补资金,今年将把非遗传承技艺纳入《襄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组织就业技能培训。财政部门将把非遗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2022年市本级财政已安排100万元非遗保护专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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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解家卫

编辑:王路 | 校对:刘斌贝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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