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襄阳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襄阳市公安局火灾调查协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我市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的火灾调查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刑事案件侦办工作的整体效能。

《通知》指出,火灾发生地消防救援机构接警后,同时向本级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通报火情信息,由110指挥中心通知辖区派出所派员到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根据需要协助保护火灾现场、排查询问火灾知情人,依法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公安机关在侦办涉火刑事案件工作中,可根据需要通知本级消防救援机构119指挥中心派员到场协助开展火场现场勘查、火灾模拟实验和火灾损失统计工作。

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应在火灾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集体会商研究解决;本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经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报请上一级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研究论证。
市级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专家集体论证并形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就是否构成犯罪和法律适用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意见;集体论证意见应于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报请的县区级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书面反馈。
近日,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全市火灾调查实战化比武竞赛,全市专(兼)职火调员组成A、B两组进行了比武对抗。

比武竞赛分别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现场照相、现场制图、一般程序档案制作等5个单项比武,对每组做出的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红蓝对抗”,仔细分析了在火灾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改进措施进行了推敲研究。下一步,支队将结合此次比武竞赛做出的案卷,汇总整理成火灾事故调查模板,注意事项工作指南下发各大队,不断提升火调规范化水平,为今后协作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内容来源:襄阳综合广播
内容来源:襄阳消防
编辑:赵文丽|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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