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南漳县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抢抓机遇,系统谋划,高质量绘就新型城镇化建设蓝图。
2020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120个县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南漳是全省10个县(市、区)之一,也是全市唯一的县(市、区)。
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全力支持南漳建设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为南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南漳将紧紧围绕四大领域,聚力推进17项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完善教育设施、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发展文旅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县城公共厕所;围绕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发展配送投递设施、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健全冷链物流设施、提升农贸市场水平。
“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这块‘金字招牌’,是南漳现阶段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全县上下必须不等不靠、自我加压,全力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项目,在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中贡献南漳力量。”南漳县委书记罗兴斌说。
编辑:刘澄芮
审核:杜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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