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正式公布,对在全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有397个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197名职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297个集体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在此次表彰中,襄阳市共有1个单位,3名个人,4个集体被表彰。分别是: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李 静 女 襄阳市第四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梁 永 女 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叉车司机
吴 峰 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焊接技术人员
全国工人先锋号
万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机装班
湖北江华机械有限公司102车间加工中心班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部电气二次班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600MW二值
记者:杨襄宜 | 通讯员:王洪云
编辑:尹梦媛 尹琳 | 校对:王全利
责编:周群 | 审核:王海安 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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