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襄召开

4月26日下午,“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襄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集,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分别作交流发言。武汉市、宜昌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湖北省四家地方立法与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并就“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办法和立法选题开展广泛讨论,围绕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革命文物保护等方面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探讨,为卓有成效地启动运行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区域协同立法的重要意义。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和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会精神,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工作安排。抓区域协同立法就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襄十随神”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就是努力开拓创新、推进改革开放的具体体现;就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改善民生福祉的具体体现。

会议强调,要不断健全完善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区域协同立法规范有序进行。要聚焦立法协同项目,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尽快开篇破题。要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问题所在,围绕关系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如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群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寻求最大公约数,携手共同谋划立法项目,为“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佳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军参加会议并发言。

原文:“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襄召开

编辑:刘澄芮

审核:杜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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