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襄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告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道德模范和襄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有力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襄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八届襄阳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表彰襄阳市道德模范10名。

二、评选标准

(一)襄阳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襄阳市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拟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个人(附相关证明材料)。

3.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奉献,勇于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表彰的中国好人、荆楚楷模、襄阳楷模、县级道德模范、襄阳好人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把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模范推选出来。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道德模范、襄阳市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组织领导

成立襄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五、推荐办法和时间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第八届襄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社会各界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书面写信推荐;既可向所在地组委会推荐,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综合科。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老电大院内)办公区综合楼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综合科,邮编:441021,电话:0710-3515183,电子邮箱:751305313@qq.com。推荐时须附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写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襄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21年3月25日          
 


编辑:胡俊卿 | 审核:贾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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