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购买了房子,理当依法办理产权证。可近来,在本市一个楼盘,产权证却成了索要物业费的砝码,谁拖欠物业费,就不发产权证。
2016年,市民赵女士在樊城天元四季城买了一套近50平米的住房,年底交房后,赵女士一直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直到去年年底,物业终于通知证办下来了,但是物业却说,不交管理费就不给不动产权证。
赵女士说,她房子的物业费一年八百多块钱,她从2018年6月之后就没有交过,不过,这是有原因的。当初买房时,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后500个工作日内,没有为买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证,就要按照房价的1%支付违约金。“我当时买的是31.5万多元,按照1%赔付的话,应该是3000多,物业费截止到今年6月份,才2500多块钱。”
赵女士认为,现在的亿景物业是开发商派的前期物业,物业费完全可以用违约金抵扣,但小区物业方面断然拒绝了。
亿景物业主管说:“你咨询下法律,公司不会说按照合同约定,你拿来就直接给钱。”
随后,赵女士又找到开发商,而开发商又把皮球踢给物业,但对于违约金的事儿并没有一个说法。
襄阳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我们这办下来之后,统一由物业给你们发,你的房本在物业。”
无奈之下,赵女士只好将这一情况投诉到市住建局房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产权证和交物业费没有关系,同样交物业费和开发商违约也是两码事儿,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不该混为一谈。 从今年开始,物业方面的投诉和纠纷,都是由街道社区来调解,建议赵女士通过街道社区进行协调。
律师洪程龙表示,不动产权证是国家机关向所有权人发放的证明性文件,开发商在中间仅仅起了代办的作用,物业公司也仅仅起到了转交的作用,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没有权力去扣押当事人的不动产权证。
后导:因为开发商不支付违约金,所以业主不交物业费,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开发商又不给产权证。这件事儿看似陷入了一个三角债,但有业内人士指出,符合条件的房屋,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去办理产权证,不用受开发商的限制。而且本市正在推进交房即办证改革,这一政策一旦落地,今后,开发商再也不能借办证的名义限制购房人了。
记者:汤印
编辑:苏琦琦 | 校对:王正强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王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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