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怎么收?等你来提意见

市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襄阳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襄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襄政办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电动汽车运行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运行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充电服务成本、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等因素,我委起草了《关于襄阳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 襄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710-3604211

(三)邮箱:603964578@qq.com

三、内容要求:包括意见内容、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

附:关于襄阳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襄阳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区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襄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襄政办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襄阳市区(境内高速公路除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电服务费政策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一)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 年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中的居民合表用电价格。

(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充电电度收取费用,上限标准为每千瓦时0.80元。

四、充换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充换电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电费、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五、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 校对:陈政

责编:周群 /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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