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90后女孩发现新手机号已绑定支付宝 将钱取出后最终被判拘役!

襄阳女孩赵某某买新手机号后,发现新手机号绑定了支付宝,遂使用“密码找回”功能通过短信方式获取到该支付宝账户的登录密码转走该支付宝账户绑定银行卡上的1.3万余元。7月6日,这起枣阳首例支付宝账户被盗案,在枣阳法院一审宣判,赵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

此前,被害人雷某发现自己银行卡多次短信提醒转账给陌生账户,她立刻联系银行客服,得知这笔钱是通过其支付宝账户分数次转走的。这时,雷某才想起自己以前使用的手机号码绑定过支付宝账户,而自己在换手机号时并没有解绑该支付宝账户可能被盗用。于是,她立即报警,该支付宝账户遂即被冻结。

经调查,手机号的“新主人”正是90后女孩赵某某。赵某某平时喜欢网购,经常利用网贷提前消费。2017年11月,赵某某为自己新办的手机号码注册支付宝账户。过程中,她发现该号码已被注册。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短信找回方式更改了支付密码,并试着给自己转了5000元。转账成功后,赵某某大胆起来,多次利用该账户进行消费,累计盗取被害人雷某1.3万余元。不久,赵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十分害怕,主动联系雷某还钱取得谅解,并主动投案自首。

开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认罪态度好,且退还了被害人的全部财物,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且为怀孕的妇女,应当宣告缓刑。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销号前有“解绑”意识的人并不多。手机号多与银行卡、微博、微信及各种APP软件绑定,在换手机号后,请记得将微信、银行卡(包括U盾、网银、手机银行、证券基金账户等)、网络支付App(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常用网站(包括微信、QQ、淘宝、京东等)、网盘等五类绑定信息一起解除。这样,保证个人的信息不被泄露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也避免给新使用的用户造成困扰

编辑:孟子君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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