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通报8起典型案例!多名干部被处分!

近日,襄阳公布多起典型案件,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等。

枣阳市

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等人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招待费问题。2016年1月31日,熊集镇楼子村经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等村干部商议,以发放村组干部土地确权、秸杆焚烧误工补贴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集体资金5235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等费用。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熊集镇楼子村农经站长、党支部委员曹世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罗吉学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9日,陈立新、曹世海、罗吉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食药局枣南所联合党支部书记邹道兵大操大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9月18日晚,邹道兵为其子邹佳旻举办升学宴,邀请各食药所负责人在枣阳前进路金阳大酒店吃饭,超范围待客13人,收取礼金2700元。2018年1月3日,邹道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国家保密局局长黄书沛等人违规公款送礼、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枣阳市国家保密局购买面条等礼品用于向上级业务部门送礼、节前拜年。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枣阳市国家保密局连续7次安排超标准接待,其中6次招待提供香烟,1次违规午间饮酒。上述问题,均由枣阳市国家保密局局长黄书沛签字同意,由枣阳市国家保密局秘书孙立伟经办。2017年12月4日,黄书沛、孙立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交通医院原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夏念文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1月17日,夏念文安排副院长张全兵从襄阳购买五瓶茅台酒(800元一瓶,共计4000元),用于向上争取资金招待有关领导,购酒费用经夏念文签字同意后入帐报销。2018年1月24日,夏念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城市

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小河镇杨岗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二组组长郑永明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郑永明在其家庭不符合申报条件下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并于2015年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2017年3月,郑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板桥店镇胡咀村原党支部书记邱文科、原党支部书记朱美奎等人违规套取救灾款用于村务开支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邱文科、朱美奎分别在担任胡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共套取救灾款3.9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5月,邱文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美奎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村农经站长张书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镇民政办负责人洪远才因监督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郑集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陈家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2年10月,陈家峰在对长湖村村民李某的农村五保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进行审核复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李某被违规纳入农村五保户并领取五保金19982.5元。2017年9月,陈家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王集镇襄江村党支部书记庞传慧、农经站长何江涛违规挪用村级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问题。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襄江村获得上级拨付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资金4万元,庞传慧安排何江涛将此款用于该村日常支出。2017年10月,庞传慧、何江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王晓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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