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一份崇高而光荣的职业,是和平时期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从事这项工作,不但有应有的报酬、完善的社会保险,能锻炼就业人员的意志、性格、社会责任感,并且还能充分掌握全面的消防技能和消防知识,十分有利于青年的人格成长,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加入我们让你的生活更有意义!

一、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0名(男性)。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具备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28岁之间,籍贯不限,条件优秀的、退伍军人经专业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请咨询报名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岁。

三、工作时间

(一)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工作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无勤务、训练时在营地正常休息),休息采用轮休制,执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模式,其中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三天假期的保证休息1天,七天假期的保证休息3天,具体方案由用工单位制定;路途远的队员可按排集中调休。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后,享受每年带薪休假一次,时间5天。

四、工作地点

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秉着就近分配的原则,分配到相邻区域的消防中队工作。

五、薪酬待遇

(一)薪资待遇

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后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人以上,每年递增工资(具体工资标准可到各招收点联系咨询)。

(二)社会保险: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消防支队应当承担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归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由个人负责承担。

(三)其他福利:

1、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600元/月/人。

2、住宿条件优越,与现役消防官兵同吃同住;免费享用官兵配置的警营网吧、警营电影院、游艺室、台球室、乒乓球室等各类娱乐体育设施;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免费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六、劳动合同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健康体检等均符合条件的,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含培训期)。

七、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路四季兰庭酒店旁)接收现场报名。(市区可乘坐511、512、543、533、6、21、24路公交车到达国际商都站点或广电中心站点下车,往滨江大道方向走)

(三)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仅退伍军人)、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时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联系方式:

陈警官0710-3474915(灭火应急救援岗位)

姜警官13476403188 (灭火应急救援岗位)

邓警官18707272364 (灭火应急救援岗位)


附: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说明

一、职业规划

紧紧围绕职业制发展方向规划一线执勤岗位和消防宣传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道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湖北佳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认同感、价值感、荣誉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性强,责任感强,身体素质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精神。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五)政治审查合格。

(六)年龄在18—28岁之间,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籍贯不限。

(七)退伍消防战士,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素质的可优先录用。

(八)有汽车驾驶(B证以上)、车辆维修、新闻摄影、通讯调度、信息传递、写作、表演、演讲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退伍军人经专业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请咨询报名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岁。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三、组织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试工作由消防支队组织,由消防支队司令部警务科具体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15%、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25%、心理测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和消防常识;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祈、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心理是否健康。

四、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对经初步审查满足招收条件的人员,由消防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使用资格。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政审及资格审查

政审工作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下进行,对拟聘用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查。

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办理使用手续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有影响使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使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使用,办理正规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

七、其他

招聘工作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纪保督察科的监督下进行,举报电话。(0710-34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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