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清明祭祀烧纸不慎引发的桃园火灾,让邻里之间燃起赔偿纷争的“火苗”。近日,枣阳市法院依托入驻枣阳市综治中心的诉讼服务平台,联合人民调解员,仅用20天便成功调解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场赔付原告4万元,实现矛盾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实质化解在诉前。
今年3月29日,余某某在祭祖时焚烧纸钱,不料风助火势,引燃了邻近田某某家的桃园。田某某发现后立即报警并通知村委会,在当地村民奋力扑救下,大火终被扑灭。经村委会现场测量,过火面积达7亩余,491棵正值旺果期的桃树被烧死烧伤,初步估算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面对巨额赔偿,双方分歧巨大,自行和解无望。4月2日,田某某将余某某诉至枣阳法院,索赔10.9万余元。考虑到案情清晰但矛盾尖锐,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将案件委派至市综治中心民商事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就受损桃树的数量和价值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为客观定损、破解僵局,枣阳法院应双方申请,果断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委托专业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为后续调解奠定了事实基础。
“这些桃树三年才进入盛果期,一把火全毁了,损失必须赔足!”田某某态度坚决。而余某某则面露难色:“我身体不好常年吃药,家里就靠丈夫打工,儿子又因车祸致残在家……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调解员与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诉求背后的实际困难。
情、理、法交融,破僵局促和解。入驻枣阳市综治中心的法官与调解员没有简单“和稀泥”,而是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反复释法明理:一方面,向余某某阐明其行为造成的客观损失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引导田某某理解对方家庭的实际困境。调解方案几经调整优化,最终在“情、理、法”的合力作用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余某某一次性赔偿田某某损失4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真没想到这么快、这么省心就解决了大难题,太感谢了!”6月17日,拿到赔偿款后,田某某特意将一面印有“民间纠纷无小事 依法调解化矛盾”的锦旗送到枣阳市综治中心。这起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在诉前便画上了圆满句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案的高效化解,是枣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该院选派精干力量入驻市综治中心,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在基层吸附、在诉前实质化解,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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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修廷 毕学谦丨通讯员:梁军
编辑:孙修廷 丨责编:刘惠
审核:廖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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