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男子擅自撕毁执法封条 被拘11天

8月28日,湖北襄阳市樊城辖区襄阳东银纺织有限公司员工因擅自撕毁消防执法部门查封该单位的封条,并继续营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8月14日,辖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对襄阳东银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器材损坏短缺严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监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临时查封。后经大队监督员复查时,发现该企业员工擅自撕开封条,此违法行为系该企业员工张某所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由樊城区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送达樊城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企业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凡是违反规定的,消防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临时查封、责令改正或罚款;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段云锋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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