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当天,随州、天门10人被通报!

随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1

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工作人员陈进,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麦林岗村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并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程学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该中心原主任谭志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天门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1

天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张社林,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天门市城市管理竟陵规划执法分局二中队原副中队长黄立波,擅自驾驶规划执法车在城区闲逛,违规在公共场所停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中队长职务。

 

03

天门市岳口镇青华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万波,违规操办儿子入伍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耀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应成,违规操办母亲丧事,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05

天门市拖市镇拖市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才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6

天门市马湾镇侨光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校校长彭志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07

天门市实验初中副校长何士兵,违规同城吃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节日期间“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中共湖北省纪委向全省各级党员干部重申“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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