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中工作人员以培训名义违规公款旅游…… 又一批党员干部受处分

8月21号,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前7个月,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77个,党政纪处分56人。其中,主体责任追究49人,监督责任追究7人。

2014年4月,市第四十一中学财务人员王春萍、王秋英,以培训的名义违规参加公款旅游,校长蒋青风、分管副校长李家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培训活动审查不严,违规同意报销涉及公款旅游相关费用。蒋青风、李家全、王春萍、王秋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5年,谷城县五山镇城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龚贤明,不认真审批把关五山镇闻畈社区、闻畈村3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报资料,造成该村3户农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2500元。龚贤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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