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枣阳通报5起违规典型案例,多名干部受处分

2013年1月27日,枣阳市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曹世海等人在村集体帐上报销非工作以外事项租车费用8次,共计1490元,构成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错误。枣阳市熊集镇纪委给予陈立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曹世海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9月9日上午,枣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徐伟、杜久兵、杨帆等3人,到吴店镇大明水玻璃有限公司执行公务后,接受大明水玻璃有限公司经理周某某的邀请,到该镇某某大酒店吃午饭,构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错误。枣阳市纪委分别给予徐伟、杜久兵、杨帆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5年11月,枣阳市南城办事处财政所干部占大明、枣阳市南城办事处财政所包村专管员李金汉,分别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消费香烟,并用公款报销。占大明、李金汉二人违反廉洁纪律,超标准接待。枣阳市纪委分别给予占大明、李金汉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枣阳市绿化管理所分别以信访维稳值班费、禁麻专班奖励等名义,向部分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时任枣阳市绿化管理所副书记、副所长李维钊、副书记、副所长侯俊和党支部委员付红莲3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枣阳市纪委给予李维钊、侯俊、付红莲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大操大办问题

2016年9月26日中午,枣阳市环卫局道路清扫所党支部委员、清扫保洁第八标段标段长陈涛在枣阳市九源宾馆为其女儿举办庆生宴,陈涛身为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收受七名下属职工礼金1600元。市纪委给予陈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一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