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菜地嬉闹引发邻里冲突 法院划分责任促化解

邻里和睦与科学育儿是社区生活的重要课题,近日,一起因孩童在菜地嬉闹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件,经南漳县法院审理后尘埃落定,双方当事人认可判决结果,握手言和。

早先,王某在自家菜园劳作时,发现邻居家7岁的孩子赵某与9岁的吴某在菜地里玩耍,部分蔬菜已被踩坏。王某未联系孩子监护人,直接将两名孩子带离菜地,过程中揪扯了赵某的耳朵与吴某的面部。赵某父母得知情况后心生不满,购买鞭炮与火纸在王某家门口燃放,进一步激化矛盾。随后赵某出现发烧症状,其父母认为与王某的揪扯行为有关,前往王某家索赔医药费,双方协商未果发生肢体拉扯,导致王某受伤。

事后,王某以自身受伤与赵某父母的拉扯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由,向南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该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赵某与吴某在他人菜地玩耍并踩坏蔬菜存在不当行为,但王某以揪脸、揪耳朵的方式处理此事,构成对未成年人的不当对待,且后续未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存在一定过错。而赵某父母以燃放鞭炮、烧火纸等挑衅方式宣泄情绪,后续又与王某发生拉扯并致其受伤,是引发冲突升级的主要原因,过错程度更为严重。

综合全案事实与双方过错比例,该院最终判决赵某的父母对王某的合理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王某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中深刻反思了自身处理邻里矛盾时的不当之处。为感谢法官公正办案、耐心化解纠纷,王某一家特意制作锦旗一面送至南漳县法院。这场邻里风波最终以理解与认可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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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闵佳 | 通讯员:魏琴

编辑:陈莉莉 | 校对:李兴会

责编:徐勇 | 审核: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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