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漳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黄新菊与樊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吴昌军与肖勇、湖北宇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易枫玲与郑桂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樊靖、肖勇、郑桂荣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樊靖
公民身份号码:4206241955****0026
住所地: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汉路89号
执行标的:585152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
执行案号:(2024)鄂0624执1978号
被执行人:肖勇
公民身份号码:4206241983****4715
住所地:湖北省南漳县长坪镇黄潭村一组
执行标的:259600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
执行案号:(2024)鄂0624执2126号
被执行人:郑桂荣
公民身份号码:4206231976****2544
住所地: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四组
执行标的:20000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
执行案号:(2024)鄂0624执1533号
NO.1
黄新菊与樊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悬赏内容: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樊靖下落,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樊靖的,本院将自控制住被执行人樊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2000元人民币。
悬赏金额:2000元人民币。
悬赏有效期:一年。即自2024年12月3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2日24时止。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到期债务在前的,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时。悬赏期间,查找到被执行人樊靖,且我院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悬赏即告终结。
NO.2
吴昌军与肖勇、湖北宇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悬赏内容: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肖勇下落,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肖勇的,本院将自控制住被执行人肖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500元人民币。
悬赏金额:500元人民币。
悬赏有效期:一年。即自2024年12月3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2日24时止。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到期债务在前的,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时。悬赏期间,查找到被执行人肖勇,且我院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悬赏即告终结。
NO.3
易枫玲与郑桂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悬赏内容: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郑桂荣下落,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郑桂荣的,本院将自控制住被执行人郑桂荣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奖励500元人民币。
悬赏金额:500元人民币。
悬赏有效期:一年。即自2024年12月3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2日24时止。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到期债务在前的,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时。悬赏期间,查找到被执行人郑桂荣,且我院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悬赏即告终结。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05231917,19164561789
联系人:孔超凡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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