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与《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就我市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及下一步工作推进重点进行了介绍。
近年来,市司法局大力争取财政投入,持续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力争打造全方位、宽领域、线上线下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网络。全市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在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05个乡镇全部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窗口,同时,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阵地的前移。其次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高效运行。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志华介绍:“2024年截至目前,12348热线共解答法律咨询5986人次,满意率保持在97%以上。同时我们大力宣传‘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湖北法律服务网、湖北政务服务网、襄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不断推进三平台融合,畅通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绪金介绍: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对于经济困难的标准认定,则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是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以内执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工作办法中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军人军属;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人员;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的英雄烈士近亲属;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的受害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申请人符合人员范围和案件事项范围,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目前各县(市、区)都配备有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地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比如说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在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实体平台当面咨询,12348热线(或12345热线转法律咨询)平台电话咨询,中国法律服务网、湖北法律服务网、湖北政务服务网、襄阳司法等网络平台网上咨询。
记者:王春霞
编辑:王晓│校对:李燕飞
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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