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春节假期通报20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每天都有

惩治“节日腐败”不停歇。春节期间,省纪委网站每天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截至昨日已通报20起相关案件。

其中,涉及违规大操大办问题的案件6起。鄂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定芦,为儿子操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落驾坪派出所副所长戴国胜,为女儿操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案件5起。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襄阳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该局支部书记、局长曾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张虎、总工程师张金洪、副局长刘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胜利社区以工会经费的名义,违规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发放中秋福利费。时任该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肖珍波,时任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黎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涉及公车私用问题的案件4起。荆门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斌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能武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还通报了一批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金等问题的案件。赤壁市中伙铺镇中伙社区违规公款吃喝,该镇财经所副主任龙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该镇财经所驻中伙社区专管员丁槐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中伙社区居委会委员兼报账员文兴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黄胜堤,在生病住院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及人员所送礼金,并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内容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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