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价格临时补贴、技能补贴三举措并举,援困失业人员

考虑到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不能尽快找到工作重新上岗,影响他们生活。市人社部门对这部分人员不仅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帮他们渡过难关。

据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介绍,疫情前有少部分职工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而失业的人员。在疫情期间,没了收入生活受到影响。在疫情期间要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为4190人发放了527万元的失业保险金。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类职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另外,根据规定物价指数单月达到一定涨幅,就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失业人员进行临时价格补贴,全市发放了56.7万元。

根据不同地区生活水平差异,各县市区一次性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标准是襄阳市区282元、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 259 元、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235元、保康县 249元。 

除此之外,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用,对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科长谢波介绍,已对申报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235人发放了35.15万元技能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全媒体记者:王晖 / 通讯员:熊焰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张天泽

责编:周群、曾雄飞 /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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