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1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在襄阳市襄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襄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襄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襄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襄阳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襄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关于设立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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