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25日
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环发〔2014〕130号)要求,结合襄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前淘汰黄标车的界定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
提前淘汰黄标车是指:⑴黄标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在使用年限内的黄标车提前1年以上(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均视为提前报废)将车辆交售给本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⑵黄标车进行技术改造达到环保标准(以下简称:“黄改绿”)。
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规定的使用年限(详见附件1)。
黄标车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提前报废的日期为将车辆交售给本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日期。
二、补贴条件
(一)提前报废黄标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享受补贴: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
2、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均视为提前报废),且非因自然原因、火灾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3、车辆保持完整,没有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
4、非财政供养单位的;
5、未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
6、不属于国家强制报废范围的。
(二)黄标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进行“黄改绿”可享受补贴:
1、2006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重中型载货车(柴油)、大中型载客车(柴油);
2、达到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黄标车;
3、经检测确认发动机工作状态良好、具有较高残值。
三、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对提前报废黄标车车主,根据不同车型给予相应补贴(详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为体现公平合理,对不同注册年限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给予差别化补贴:
1、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车执行对应补贴标准;
2、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注册的黄标车在对应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3、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注册的黄标车在对应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黄改绿补贴标准
对经过技术改造达到环保标准的黄标车车主给予15000元补贴(不另享受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
四、补贴办理程序
(一)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办理程序
1、注销黄标车登记
黄标车车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号牌,将车辆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黄标车残值货款。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黄标车车主携带以下资料:⑴《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⑵《机动车注销证明书》;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⑷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应加盖公章);⑸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车主是单位的应提供与行驶证名称相符的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变更过的应提供变更文件复印件),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填写《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办理领取补贴资金相关手续。
襄阳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不含襄州区,下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的具体工作,由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实行联合办公,襄阳华泰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由襄阳华泰天成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要求收齐车主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账户上。
申请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持有关材料到车辆登记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的,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表样及办理流程见附件3、4。
襄阳华泰天成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县(市)和襄州区设有分公司(保康县除外),县(市)和襄州区办理流程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黄改绿补贴认定、办理等有关操作办法和程序由市环保局牵头另行制定。
五、补贴期限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期限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二)资金来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和襄州区财政负担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
襄阳市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襄阳市区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先行筹措和垫付,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定期核查和清算。区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定期与各城区清算。
黄标车车籍按机动车行驶证上注册登记住址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六、职责分工
各县(市)和襄州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黄标车提前淘汰和补贴工作。
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负责审验襄阳市区提前淘汰黄标车申报材料,确定补贴额度,并将确定的补贴信息资料提交市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
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对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实施监管;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机动车数据建立全市黄标车数据库;协助公安部门督促各县(市)和襄州区人民政府按期完成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
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提前报废黄标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监督报废黄标车拆解工作;负责审核《机动车注销证明》与淘汰黄标车的一致性,准确提供襄阳城区黄标车车籍和车型信息,为市财政局测算市、区补贴分担额度提供依据;负责审核申请补贴的车辆是否为强制报废机动车、是否为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负责依法查处黄标车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负责控制外地黄标车转入我市;负责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督促各县(市)和襄州区人民政府按期完成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拨付黄标车补贴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市直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负责统计全市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数据。
市商务局负责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做好报废、回收工作;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与淘汰黄标车的一致性,审核淘汰的黄标车是否享受国家补贴;负责指导报废回收企业完善服务;负责做好受理窗口的协调工作;负责统计全市车辆报废回收数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营运机动车,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注销收回或公告作废车辆道路运输证;负责向市环保局提供有关营运机动车数据。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60%以上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80%以上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力争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
(二)本《方案》实施后,若国家或省出台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补贴,一经发现,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机动车使用年限参考值一览表
2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3襄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4襄阳市市区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抄送:市委各部门,襄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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