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委会关于成立襄阳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协调联络组的通知

市环委会关于成立襄阳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通知

襄环委〔2016〕1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襄阳开展督察工作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根据《省环委会关于印发湖北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委[2016]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襄阳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  慧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念文    市委副秘书长

石昌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金海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  恒    市纪委常委

陈耀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东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炳奎    市委督查室主任

王小平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

杜晓刚    市编办副主任

杨家乐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志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  煜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朱冬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乐丹    市经信委总经济师

苏晴霞    市科技局副局长

梁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四季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乐国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文峰    市城建委副主任

李四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涂应文    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耀清    市农业局总副局长

熊福然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永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义英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洪波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富杰    市国资委副主任

廉剑锋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作友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开斌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  擘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吕克宪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红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  芹    市气象局副局长

市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具体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襄阳开展督察工作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络。下设综合协调组、档案资料组、信访(应急)处理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整改督办组等六个专项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成军    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督查员

副组长:朱华伟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勇    市委总值班室副主任

罗晓阳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胡功春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副主任

杜  昆    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干部

蔡志刚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科科长

张  全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李  磊    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

杨  挺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襄期间的保障工作方案;

2、负责对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综合协调组,协调落实督察组安排的相关事项;

3、负责起草市委市政府汇报等材料;

4、负责配合下沉督察的协调、保障工作;

5、负责将汇总的各小组工作情况向省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报送日报和工作专报;

6、完成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档案资料组

组  长:胡  松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副组长:李  兵   市环保局副县级干部

成  员:贺  健   市委政研室科长

王俊波   市政府研究室科长

周  昀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

2、负责配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有关资料调阅、对接工作;

3、负责对调阅档案资料的解释、答疑等工作;

4、完成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信访(应急)处理组

组  长:杨家乐    市信访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爱群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钟  斌    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

武艳伟    市信访局科长

左跃进    市公安局控告申诉科科长

汪朝晖    市行政审批局科长

郭晓明    市环保局总量科负责人

周耀亭    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

孔  红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黄  艳   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来电来信登记等工作;

2、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开展立查立改;

3、汇总并及时报送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4、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5、完成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东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付  睿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江伟兵   市委宣教科副科长

沈媛媛   市委宣传部网管办科长

郑  义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管理大队教导员

杨  宏   市环保局法规科负责人

申  晖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督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的报道工作;

3、负责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开展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分析舆情并报送舆情简报;

4、协调主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5、完成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明强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

副组长:梁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小林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成  员:寇金强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科长

吴传伟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董洪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药侦大队大队长

王明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徐全勋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黄发江    市卫生计生委科长

王  波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包  勃    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襄工作期间的食宿安排,负责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保障工作;

2、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在襄工作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安排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期间的接送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会议室;

5、完成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整改督办组(现场检查)

组  长:何爱群    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志国    市经信委综合产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定武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任  一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唐  兵    市环保局气防科科长

吴  革    市环保局水防科科长

杨  静    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刘曙光    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

丁  卓    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

陈  海    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

唐绪东    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

曲  阳    市环境监测站室主任

胡小兵    市环境监测站室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持续加强对我市突出环境问题的督促整改;

2、负责对涉及我市督察工作的协调、配合等具体工作;

3、负责督察组交办问题的分工、督办及整改结果上报等工作;

4、完成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督察保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24小时保持通联通畅。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各专项保障组和工作协调联络组长批准。

(二)各专项保障组组长实行集中办公。各专项保障组组长单位为牵头单位,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内所有成员应自觉接受组长调配,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及相关责任,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三)实行工作日报告制度和台账制度。督察期间,各专项保障组每日17:OO前须向综合协调组提交当天工作情况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由综合协调组汇总上报。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六条意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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