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格执行东津新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定
(2024年6月26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助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市人民政府在反复论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东津新城中心所在的DJ0104、DJ0105片区(面积10.6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东津新城中心控规)进行了修编。东津新城中心控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着眼襄阳城市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科学确定了各类用地规模,对于提升东津新城中心的承载力、吸引力具有重要作用。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东津新城中心控规依法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凝聚建设东津新城中心的全市共识。建设东津新城中心,是省委、省政府赋予襄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东津新城中心控规按照“汉江新都会、襄阳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和“一愿景、两高地、三区、四中心”的发展思路,明确了东津新城中心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建设规模等重点内容,对于提升襄阳城市能级和品质、引领汉江流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上下要立足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大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定不移实施好东津新城中心控规,坚决答好省委、省政府交给襄阳的“必答题”。
二、增强东津新城中心控规的刚性约束。东津新城中心控规确定的南北主轴和东西次轴位置,各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建筑限高规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红线、绿线、黄线、紫线、蓝线控制规定,超高层建筑布点等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确需修改变更的,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修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采取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向社会公示,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市人民政府方可批准修改变更。
三、严格落实东津新城中心控规的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活力新城中心、强力发展引擎”的规划目标,按照“轴核引领、五带联动、四区支撑”的空间结构,把握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有序滚动开发,全力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现代化城市新中心。要集聚核心功能,加快推进企业区域总部落地,完善总部经济生产性服务配套,建设区域性总部、金融商务中心,着力打造集金融服务、总部办公、高端商务为一体的经济发展中枢。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完整社区建设,加大教育、文体、医疗、养老等资源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切实提升东津新城中心的承载力、吸引力。要突出“东津山水、梦寐襄阳”的城市品质,坚持公园城市理念,打造生态廊道,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严格管控建筑风貌,建设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地标建筑,构建由内向外望山看城观水的视廊体系和由外向内错落有序的城市天际线。
四、形成实施东津新城中心控规的工作合力。市人民政府要统筹组织推进东津新城中心控规实施工作,建立运转高效、协同配合、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集中资源力量,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东津新城中心建设成势见效;要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解读,增强规划透明度,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人民监督。东津新区要强化主体意识,主动作为,深入思考,把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群策群力把东津新城中心规划好、建设好、运营好。市人大常委会要把东津新城中心控规的实施作为监督重点,开展建设性监督,定期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视察、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强化对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随意修改规划、违规变更规划、不按规划建设,以及以权谋私、失职失责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查处、查办破坏规划实施的犯罪行为,为东津新城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司法保障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
全市上下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全力推动东津新城中心控规高质量实施,为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建设引领汉江流域、辐射南襄盆地核心增长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襄阳实践、争当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排头兵而团结奋斗!
附件:
东津新城中心(DJ0104、DJ0105片区)控规示意图
范围:东至内环东路,南至汉广大道,西至汉江,北至襄江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63平方公里。
(来源:襄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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