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公安局与襄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四轮)整治工作推进会。襄阳市电动自行车流通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城区39家经销商代表参会。

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
驾驶人大多未经过安全驾驶培训
为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襄阳交警持续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整治。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加大对“三无”车辆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营造严管严查严纠的浓厚整治氛围。




“有驾驶证没有?”“没有。”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驾驶人无驾驶证,其驾驶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民警在向驾驶人讲解电动三、四轮车无证驾驶的危害并宣讲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后,依法将车扣留。希望通过整治、教育双结合的方式,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劝导他们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三无”车辆违法上路危害大,希望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安全,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并购买保险、登记上牌、考取相应驾驶证。对于销售商虚假宣传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非法非标的“老年代步车”,要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电动车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目前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只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也就是时速低于25公里/小时,带有脚蹬的车型,除此之外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才能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为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
你有必要了解
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性




编辑:杨霞│校对:李燕飞
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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