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显示,已对三家房地产公司代收业主维修资金未及时上交专户行为立案调查。这三家房地产公司是:湖北玉龙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海容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经晨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时,市住新局还依法查处拒不向业主供水电的襄阳鑫兴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约谈、责令整改限制业主用电的襄阳盛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违规侵占业主利益的湖北广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根据规定,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足额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各网点进行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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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兰刚
编辑:刘斌贝 | 校对:刘媛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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