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今年跨年和春节能放鞭么?襄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发布最新提示,襄城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鞭区域
(一)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依据《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襄阳市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襄阳东外环和南外环合围范围。
二、处罚标准
(一)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禁鞭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通讯员:徐富康
编辑:张曼曼 | 校对:陈丹
审核:苏琦琦、唐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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