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贾俊与汉十高铁枣阳项目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项目部负责人签订《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
从“摊派式”服务到“订单式”服务,把选择权、决定权交给企业。通过前期深入对接,枣阳市检察院为企业带去了精准的服务。
4月12日,枣阳市检察院分别与汉十高铁枣阳项目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项目部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包含设立法律咨询专线、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警检察、制定“检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巡查和效果评估制度”等。这切实增强了服务的实用性,获得了企业好评。“这样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谈起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枣阳检察院检察长贾俊如是说。
2016年3月,该院按照省院指示,大力开展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先后对枣阳市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摸排,发放了宣传手册以及《致非公企业的一封信》。
枣阳市由于长期缺水,被群众称为鄂西北“旱包子中的旱尖子”。2016年8月,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段开工。该水利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将有效缓解枣阳市耕地灌溉和城镇居民用水问题,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民生工程。
不料,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施工企业却被“砖沙石霸”敲诈勒索,导致部分项目施工受阻,最后还酿成了一起恶性事件。枣阳市检察院立即出动,迅速核实有关证据,依法快速批捕犯罪嫌疑人。
案子结了,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的脚步却不能停下。在回访过程中,该院了解到企业对相关法律、政策还有疑问,自身防腐反腐建设上也有新需求,希望能与检察机关建立长期的沟通联络机制。
企业的个性需求,引起了枣阳市检察院的高度关注。于是,该院征求企业意见,深入剖析企业特点,结合办案实际,为企业量身打造了“订单式”检察服务。他们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规范施工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这只是枣阳市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个缩影。2016年以来,该院已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20余项难题,惩治侵占企业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类犯罪62人,打击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12人,为枣阳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7年3月,该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专项工作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省院评为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襄阳日报
编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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