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3年9月7日至9月26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襄阳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27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全面。全市上下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更加深入,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高水平保护的紧迫性认识更加充分。二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有序推进督察报告涉及我市的61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其中集中整改交账期内需完成17项,2024年底前再完成19项,2025年底前完成21项,2026年底前完成3项,2027年底前完成1项。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市区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76.9%、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0天;省控以上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96.4%,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大气联动治理、流域协同治理、碳排放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下一步,襄阳市将认真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修复汉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快攻坚,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以实际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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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鹏

编辑:王晨可  | 校对:刘斌贝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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