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樊城三桥头!张某当场被逮!

近日,

一辆黑色轿车“图省事”,

在车流如织的长虹大桥车辆随意违法掉头,

被路过的交警“尽收眼底”,

处罚自然是没商量。

4月29日17点25分,一辆黑色轿车在长虹大桥由襄城往樊城方向行驶,车辆刚通过引桥处,驾驶员打起转向灯,变更至最左侧车道,随后在中心护栏末端停车等待准备掉头。

此时市区正下着中雨,桥面湿滑,而且对向车道是下坡。黑色轿车在等待中,占据左侧车道,导致后方车辆拥堵滞留。随后,驾驶员“冒险”掉头到对向车道,而他的违法行为也被路过的交警巡逻车全程记录。

考虑到当时桥面车流量大,为防止桥上发生车辆追尾及长时间滞留,交警随后联系驾驶员张某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襄城大队接受处罚。

4月30日下午,张某被传唤到襄城大队。交警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处罚。 

张某向警方承认,当天刚上桥时,突然想到自己店里还有急事需要处理,所以做出了非常“愚蠢”的举动。他希望市民引以为戒,切勿图一时“方便”,酿成“大祸”。

那么哪些地方不可以随意掉头呢?

1、有禁止掉头标志的路口不能掉头;

2、有禁止左转标志的路口不能掉头;

3、最左侧是直行箭头不能掉头;

4、道路中心是双黄实线的路口不能掉头;

5、斑马线区域不能掉头;

6、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各位“老司机”们,

都明白了吗?

记者:张强 通讯员:王丹、梁政

编辑:高小花 审核: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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