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鱼梁洲隧道的管理,保障隧道完好、安全、畅通,市住建局起草了《襄江大道鱼梁洲隧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对外发布,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东西轴线道路工程是襄阳市中心城区“四横五纵两环九放射”主干路网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樊城与东津新城中心区最为便捷的交通大通道,是引导城市向东拓展、带动东津人口聚集和功能转移的重要交通轴、发展轴和景观轴。
东西轴线道路工程鱼梁洲段工程是东西轴线道路工程的核心组成部分,鱼梁洲隧道作为襄阳市首条内河沉管隧道,加强管理至关重要。这次公布的《襄阳市襄江大道鱼梁洲隧道管理办法》共计31条,分为总则、通行管理、安全管理、维护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
其中在通行管理中规定,隧道的通行时间为每日6时至23时。
隧道通行时间内,除特种车辆(指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因应急等特殊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车辆外,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板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
(二)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货车(轻型箱式货车、轻型封闭货车、皮卡货车除外)、挂车及轮式和履带式专用机械;
(三)超过隧道限载量、限高度、限宽度标准的车辆,鱼梁洲隧道限重40吨、限高4.5米、限宽3.75米;
(四)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五)其他影响或者危及隧道安全通行的车辆。
车辆通过隧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使用远光灯,禁止随意变更车道,禁止压越实线;
(二)禁止压越实线超车、禁止倒车、掉头、逆行和违法停车;
(三)禁止使用号、哨、笛或者其他发声器具;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相关规定。
在隧道内行驶的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应当开启、放置警示装置,并报警。车辆可以开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驾车撤离隧道;车辆无法移动的,当事人不得自行牵引,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隧道运营单位。隧道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将车辆拖离隧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清障服务费,并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需要提供现场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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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杨襄宜 | 校对:黄娟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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