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好安全带、守好生命线

安全带在汽车发生碰撞或者翻车时,会对乘车人的生命起到救护作用。4月22日,樊城区长虹路警务平台在长虹路与建华路交汇处,对过往车辆的驾驶员、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纠正并处罚,同时向市民普及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一分,罚款50元。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元。

交通法规定,不但司机要系安全带,前排乘员(副驾驶)也应该系安全带,而且驾驶员有义务提醒副驾驶系安全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处以50元罚款)

行驶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头盔,是保障司乘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汽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来源:襄阳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

记者:邓卉

编辑:王雪勤 | 校对:谢雪飞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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