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战斗中,也少不了防火!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殊时期全市的消防安全,近日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宜城大队走进市疫情定点卫生医疗机构和集中收治临时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严格把控 实地检查在两处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组对医院的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做了检查,并实地查看了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在位情况,要求相关负责人必须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做到自查自纠,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疫情特殊时期的消防安全。

检查内容

各大队组织业务骨干,实地对各辖区内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主动对接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督促生产企业在全力生产时,严格消防安全管理,要主动上门对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在疫情防控特殊生产期间做到“两定三通三无一加强”,即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责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违规用火用电,停用损坏消防设施,漏岗脱岗失职等行为,加强企业微型消防站或志愿队建设,做到24 小时在岗备勤,简化监督检查程序,以督促警示为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当场改正,不能整改的,指导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现场检查时,严格落实支队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有关要求,确保自身安全,医院火灾早预防

可能发生火灾原因

线路老化、医疗设备老化、氧气瓶爆炸、酒精起火、线路短路、超负荷使用、堆放可燃物、抽烟、仪器操作不当。

消防应对规范

1、病房内的房门或床头及病房公共区域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疏散方向、安全出口位置及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2、医务人员应向新住院或观察治疗的患者介绍本区域的疏散路径及相关安全疏散、应急逃生常识。

3、超过2层的病房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面置、应急照明设备、辅助逃生设施及使用说明。


4、治疗用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红外线、频谱等电加热器械,不应靠近窗帘、被褥等可燃物。

5、护士站内存放的酒精、乙酸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严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禁止超额储存。


6、禁止在病房内做饭、烧水;除医疗必须使用外,病房内不应使用电炉。


7、不应擅自改变病房内的电气设备或在病房的线路上加接电视机、电风扇等电气设备。


8、病房内不应堆放纸箱、木箱等可燃物,用过的纱布、棉球等应暂存在指定地点,并定时清理。


9、病房内的通道以及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不应堆放物品。


10、重症监护室应自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防火分区,通向该区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1、病房、重症监护室宜设置开敞式的阳台或凹廊,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下一步,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组织业务骨干实地,对辖区内疫情定点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保持火灾形势平稳,为打好防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医院消防安全,防疫防火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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