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1日政协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市政协十三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4日至9日在襄城召开,会期6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和协商襄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协商襄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襄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选举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中共襄阳市委书记讲话;襄阳市政协主席讲话;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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