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各种游泳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本市有一位古稀老渔民,因为常年在汉江边生活,他说他曾多次救起落水、溺水者,他也从来不图什么回报,只是希望他多年做好事的行为能得到官方的肯定,让他有一份荣誉。
市民罗师傅是樊城公馆门码头的一位渔民。因为靠近游泳点,常常要参与救人,可也因此多了件心事。
罗师傅说,七十多岁的他别的不想要,就想要个荣誉证书,觉得荣誉证书是对自己的一个肯定。自己不图钱,他救人从来没有向人索要过任何财物,但这些年来,救的人多了,他觉得自己的行为,也完全够得上见义勇为的荣誉。
就在前年,他向社区提供了材料,把自己救人的事迹都写进了材料里,希望政府部门也能肯定他的行为,给他一个见义勇为的荣誉,可谁知,材料递上去了很久,也没有音讯。
前两天,罗师傅再次找到社区咨询,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早已把罗师傅的申请材料递交上去了。
友谊街社区工作人员说:“我们友谊街社区也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他们的事迹和实际情况进行了先进事迹推荐上报,有的进行了表彰和奖励,但是有的也没有受到表彰,这个可能对上报到各部门对相关的表彰有评比的标准,没有表彰的情况也确实存在。”
据介绍,《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明确规定了有以下行为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一)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二)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的。(四)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五)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社区表示,罗师傅没有被选上,可能是因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只有几张照片和口述的一段文字材料。罗师傅还需要补充完善。不过,在他人陷入危难时,能够主动出手相救,这本身就是一种值得表扬和肯定的举动。今后,他们也会在合适的时机,为罗师傅申报其他方面的奖励,鼓励他继续这一善举。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丁丁、陈雅芳
编辑:杨振华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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