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公园广场环境 扮靓文明城市窗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刊(六)

公园是一座城市生态文明的主要载体,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城市公园是体现城市品质、展现城市文明面貌的重要窗口。人民公园地处樊城区中心地带,与人民广场接壤,是我们襄阳市标志性的公园景观,也是全市历史最悠久的公园之一,每天在此游玩的市民和游客达万余人次,且以老年群体居多,公园广场内的各种不文明现象非常突出。

在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浪潮中,对于公园广场的不文明行为,如何加强日常宣传劝导,如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一、多部门齐抓共管,让广场公园回归公益本质

自6月12日开始,人民公园严格按照市创文指挥部《关于开展“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人民公园管理处开展“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方案》,联合东望集团志愿者、樊城区定中街居委会、城管中队、定中门派出所成立志愿服务队在园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向游客发放《关于“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倡议书》,对市民游客进行正确引导宣传,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二、噪音治理,任重道远

针对“小喇叭”噪音扰民现象,人民公园已形成常态化管理,工作人员不仅加大巡园力度,利用噪音测试分贝仪进行动态测试和劝导,并且禁止大型音箱入园,引导广大游人市民文明健身,文明运动。

三、加强日常宣传劝导,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针对不文明遛宠行为、光膀游园和不文明躺卧行为、带彩打牌、共享“小单车”乱停乱放、流动小商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及家属区、小楼道“脏乱堵”现象等等问题,人民公园管理处均根据《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评制,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7月6日,人民公园靳羽歆同志作为特邀嘉宾,接受了襄阳电视台“创文十分钟”的专访,节目中主持人说道:不文明行为不仅有损个人形象,也影响了我们城市的形象。发现这些不文明行为我们要敢于说“不”,敢于正面制止不文明行为,一个人“大声说不”声音微弱,两个人、三个人、大家都“齐声说不”,就能汇聚成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最强音,这也是医治不文明行为的最有效“良药”。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十小”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虽然困难重重,问题不断,但成效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成绩值得我们为这些日夜奋战在创文一线,不惧困难,直面挑战的同志们,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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