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17时15分,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民警从县城办案回所途中,在G59呼北高速保宜保康后坪段,发现一辆皮卡汽车尾部失火、正一路冒着黑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司机却浑然不知。
“快超车,拦停它!”民警李亚申和辅警郑泽军、杨应龙见状,当即拉响警报超车并拦停皮卡车。“快熄火,拉手刹,下车!”民警快速指挥司机躲离现场后,一边用警车上携带的灭火器灭火,一边在距离皮卡车10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牌,疏导过路车辆。
大约五分钟后,皮卡车尾部明火被扑灭。见火势成功得到了控制,皮卡车司机和民警都舒了口气。原来,司机吴先生从保康上高速到歇马,因快速行驶排气管发热,引燃了车底沾上的沥青和塑料护板,导致起火、冒黑烟。
“车辆上路前要注意检查车况,行驶中要注意观察后视镜,车辆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随后,民警联系拖车赶到现场,将皮卡车拖离高速检修。
幸亏保康过路民警发现并拦截施救,才及时避免了汽车自燃引发的事故发生。
全媒体记者:谢洋/ 通讯员:欧阳智慧、王浩然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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