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偷了一把菜? 枣阳一男子因多次盗窃被刑拘

近日,枣阳市太平镇居民郑某去邻村菜地里偷摘了一把价值十几元的蔬菜,被菜园主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出警后发现郑某曾有多次盗窃行为,遂依法将郑某刑事拘留。

2019年5月18日,枣阳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菜园的菜被人偷走,偷盗者郑某曾有多次偷盗行为。民警赶到后在郑某家中找到了被盗走的蔬菜,价值十余元。郑某理直气壮地说:“就这么几根菜叶,你们也要定我的罪吗?”民警当即给郑某普法:“屡次小偷小摸也会构成犯罪!”

经调查:2018年4月,郑某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一日。2018年12月,郑某又盗走邻村居民种植的四棵树,被行政拘留五日。加上这次郑某的盗窃行为,已满足两年内三次盗窃的事实,已经符合了多次盗窃的特征,虽然盗窃数额不大,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多次盗窃,仍会因盗窃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郑某已被枣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 通讯员:罗寅娥 饶明

编辑:周杰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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