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男子梁某因私家车出了故障,把车送到汽车修理店进行维修,修车店老板便让梁某驾驶店里的一辆备用车应急,谁知就是这辆车给梁某惹来大麻烦。
5月6日上午,谷城县公安局交警三中队预警系统发出警报,一辆车牌号为鄂FAXXX7的灰色小型面包车涉嫌“套牌”违法行为。发现这一情况,交警立即出警对该车进行拦截,通过进一步核查,该车原来是一辆东风牌小型面包车,梁某驾驶的这辆面包车是一辆“套牌车”。
当交警告知梁某该车涉嫌套牌时,梁某大呼冤枉,原来前段时间梁某的私家车出现故障送去修车店,修车店老板就把这辆面包车给他应急,谁知刚开出来就被交警查获,梁某表示自己对这辆备用车的问题并不知情。
可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在驾驶他人车辆时,应先检查该车的行驶证,核对该车的车型、颜色、年检是否正常,驾驶人必须驾驶合规合法的车辆。若没有了解车辆情况而触犯法律,驾驶员则依法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谷城交警依法对梁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并扣处驾驶证12分的处罚。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 通讯员:罗珊珊
编辑:张彤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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