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 新建住宅用电必须“直供” 否则将无法通过竣工验收

城市居民的生活中,电是一刻也离不了。因此,住宅的配电工程建设一点也不能马虎。日前,市政府研究出台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本月起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实行一户一表直接到户。

此前,由于配电工程建设已经放开,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降低成本,在开发建设商品房的过程中,曾出现工程随意分包、购买的电线等材料无人监管、一栋楼甚至一个小区集体报装,没有实现一表一户由供电部门直接供电。这样的行为开发商虽然减少了建安成本,却可能因为供电线路不符合标准,在用电高峰期时出现跳闸、甚至起火等现象,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这次市政府研究出台的襄阳市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与新建住宅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实行“一户一表”直接到户。规划部门应对供电配套工程进行审查,不符合标准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不得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肢解发包和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供电配套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新建住宅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未经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新建住宅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胡冬安告诉记者:“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过程当中,新居配的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的标准。”

针对过去一些开发商在供电设施没有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就匆忙交房的问题,这次出台的襄阳市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经专项验收合格的新建小区供电配套工程移交给供电企业管理和维护,为业主办理“一户一表”正式供电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将新建住宅小区临时施工用电直接转为小区正式供电,不得将小区业主合表申报开户;供电企业对专项验收合格的新建小区供电配套工程必须接收,按照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 “四到户”标准,为业主开通正式供电手续和提供供电服务,履行管理和维护责任。这意味着,今后新建住宅的居民用电将不再允许合表用户这一说法,而且电表以外的供电线路及设施有了维护责任单位,供电将更加安全。

而对用户来说,这样用电更安全、更可靠、服务的质量可以得到改善。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胡俊卿 / 校对:周杰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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