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为争场地,相互打骂。居民因为无法忍受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的噪音,在投诉无门之后,通过泼粪便、钉钉子进行报复,扰得大家不得安宁。今年三月一号,随着《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无论打陀螺、甩鞭子,还是跳广场舞,都文明起来了。
家住樊城人民广场附近的周女士,每天上午陪着父亲去广场散步,这几天,每到上午八、九点钟,几名老人甩铁鞭的响声吓得父亲立马走人。市民周女士说,老爷子心脏不好 ,每天在这听到甩鞭子的响声,老爷子吓得不得了。
甩铁鞭的马师傅说,广场是公共活动场所,他们按广场管理方要求,在每天早上七点钟后过来甩,而且声音也不大,并没扰民。
不过,考虑到心脏病人,马师傅也表示,以后甩鞭子的时候,尽量降低响声。而三月一号正式颁布实施的《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等文体休闲活动,必须在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之间,否则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活动组织者或者行为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不过很多市民反映,和前两年相比,现在无论广场舞,打陀螺,还是甩铁鞭的都文明了许多。龚华芝大妈跳了十多年的广场舞,她回忆说,就在四年前,大家为争跳舞场地相互打骂,闹得大伙经常相互报警,很不和谐。这几年,随着城市公共活动场地的增加,特别是这两年创文宣传,抢地盘、泼粪便等不文明现期几乎没有了。
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相关负责人也建议,《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虽然实施了,但在落实过程中需要各方发力,特别是居民活动场所管理方,要做好宣传和提醒,让百姓知道《条例》相关的具体内容。
全媒体首席记者:汪洋
编辑:周杰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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