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警方侦破特大诈骗案件

将朋友汽车借走并支付一笔不菲的租金,然后自己伪造借条、质押合同、变卖合同并将车辆抵押给寄售行,从中非法获取更大利益。2月1日,湖北枣阳警方打掉了一个利用伪造合同并将骗来的汽车寄售从而不当获利的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此类案件7起,追回各类汽车7辆,追缴赃款70余万元。

1月22日,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该市王城镇居民胡某的报警,称自己的一辆轿车被朋友借走后,一直不予归还,眼瞅着要过年了,通过打听才知道,自己的车被人抵押给了寄售行。

获悉情况后,枣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令该局刑侦大队、法制大队、合成作战室进行案件攻坚。通过走访和调查发现,这是一伙利用伪造的借条、质押合同、车辆逾期变卖合同将车抵押给寄售行,从中不当获利的犯罪团伙。

通过大量暗访、走访,枣阳警方迅速锁定家住枣阳市兴隆镇的刘某宝、刘某毛、叶某龙等人。并于2月1日将同案的刘某宝、刘某毛、叶某龙先后抓获。

经审讯,2019年1月22日,刘某宝伙同刘某毛、叶某龙三人以借车付租金的名义从受害人刘某处借得一辆白色别克君威轿车,伪造受害人从刘某宝借款6万元的借条,填写了假的质押合同、车辆逾期变卖合同,并以交警查车需要核实身份为由,从受害人处骗取受害人刘某的身份证信息,然后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抵押给枣阳市某寄售行,得到钱后挥霍。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从2018年1月起,刘某宝多次以借车或租车的名义,从身边的朋友或租赁公司弄到车,然后伪造借条、质押合同、车辆逾期变卖合同等虚假文件,以不同价格将车抵押给寄售行或个人,从而非法获利用于挥霍。

通过深挖发现,刘某宝等三人利用此类手法作案7起,涉案价值170余万元。目前,刘某宝等三人已被枣阳警方刑事拘留。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编辑:周杰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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