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保康县公安局对外发布公告,该县寺坪镇大宏街3个点位的周边道路,将于7月3日正式启用“违停球”抓拍设备。
自7月3日起,在该县寺坪镇大宏街汽车站、十字街、寺坪大桥头3个点位的周边道路,利用道路监控“违停球”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
这新增的3处“违停球”抓拍路段日常人流、车流较密集。当车辆驶入禁停区域,其违停行为将被系统内置智能分析检测锁定,并放大抓拍与识别,包含车辆号牌和全景现场等违法信息的照片和录像,将自动上传至后台存储录入,以进行违停处罚。
据保康交警介绍,对违反禁停标志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无论临时停车,还是长时间停车,均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编辑:姚喻 / 校对:金芳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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