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增13家慢性病门诊定点医院 缓解慢性病患者就诊难

患有慢性病的医疗参保人员凭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卡、医疗保险证到规定门诊就诊,可免收挂号费,同时凭处方到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可享受药费报销待遇,这本是一件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的好事。但是,近期很多慢性病患者反映,市区慢性病门诊定点医院偏少,且很多医院只开设一个窗口,患者就诊要排几个小时的队。针对这一问题,昨日,市人社部门出台新政,在市区新增13家慢性病门诊定点医院,以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

现场:患者带小板凳排队

10月17日是周一,市中心医院迎来就诊高峰。上午9时,记者在该院一楼规定病种门诊处看到,门诊室有3名医生正在开具处方,门外等待的患者排了几米长。记者数了数,排队的患者有近60人,大多为六七十岁的老人,其中还有几名患者随身带着小板凳,不时坐下来休息。

在该门诊处门口,记者看到一则当天张贴的通告,上面写着:“我院工作已作以下调整,各专科可接受相应规定病种,但患者需要先到窗口挂规定病种免费号,然后到诊室排队就诊,各专科就诊病人较多,请耐心等候。”“每天这里的患者都排长队,特别是周一,人最多,上午8点到9点,下午2点到3点是最高峰。”一旁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告诉记者。

采访中,几位老人因为长时间站立,体力不支,不时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休息。

11时左右,在解放军第四七七医院,导医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规定病种门诊每天上午限号80个,下午70个,“今天上午的门诊已经挂满,下午2点开始挂号。”

次日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一楼,在专门为慢性病患者开设的便捷门诊处,已经排了30多名患者,门诊室里有一名医生在开具处方。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患者,他们表示一般要排20多分钟的队,遇到高峰期,排队时间更长。

9时许,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规定病种门诊处,排队的患者相对较少,但门诊室里围了近10名患者,陆续还有患者走进来。导医台工作人员说,周一是就诊高峰,其他时间患者时多时少,“碰到人多的时候,医生也忙不过来。”

声音:为啥不多设几家门诊

“我早晨8点准时过来的,已经排了1个多小时了,估计还得等半小时。”10月17日上午,在市中心医院,已有两年糖尿病病史的王奶奶向记者抱怨,在规定病种门诊开具的处方只能用一次,一次最多开一个月的药量,每个月她都要来排队开药。王奶奶说,以前在规定病种门诊开具处方的人不是很多,随到随开,这两年规定病种范围扩大了,心脏病、冠心病等许多常见病都被纳入进来,开处方的患者越来越多,“患者多了,医院又只有这一个窗口,遇到高峰期,要花一上午时间排队,我们老年人真是折腾不起。”

10月18日上午,在市中医医院,正在排队的刘爷爷告诉记者,他住在襄城闸口,经常为买药而头疼,“我今年70岁了,血压一直高,已经吃了两年的降压药,每次到医院规定病种门诊开处方都要排长队。”听说市中医医院患者相对少一些,刘爷爷特意乘公交车从襄城赶来,可花在路上的时间加上排队的时间,至少要一个半小时。“处方药管理严我赞成,但目前慢性病患者人群庞大,能否针对慢性病患者出台一个可行的方案,既严格监管,又能让患者方便买药?”刘爷爷说。

记者查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到我市目前有4家医院设有规定病种门诊,分别是解放军第四七七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

那么,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何时扩大?增加了哪些病种?记者将2012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意见》和2015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了对比,发现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市的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由以前的14种统一规定为17种,新纳入了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无菌性股骨头坏死等病种。

部门:四项措施缓解就诊难

针对这问题,10月18日,市人社部门出台了四项措施,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

在襄城、樊城、高新3个区新增13家医疗机构作为慢性病门诊定点,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航空工业襄阳医院、市东风人民医院、襄阳新华医院、襄阳五洲医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襄阳天和医院、襄阳农工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

新增定点医院设立专门的慢性病服务窗口、慢性病医师,为慢性病患者服务。慢性病患者可就近选择到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凭其处方到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医保患者要求到药店购药时,慢性病门诊窗口要给患者提供纸质处方。

慢性病患者选择到药店购药的,如果病情稳定、长期服用相同药物、不需要更改处方的,可将处方复印,凭复印件直接到定点药店购药,不用每月到医院开相同处方,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慢性病门诊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只能购买直接治疗办理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每月购药量不得超过当月最大用量。药店要严格按医生处方配药,严禁以药换药、以药换物、无处方售药(按上述规定用处方复印件购药除外)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医院、药店、参保人有以上违规行为的,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同时,欢迎广大患者举报投诉,电话0710—3605361。

(来源:襄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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