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已成为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解决办法只有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目前,市发改委制订了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提出
今后擅自圈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
将面临最高达5000元的罚款
襄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停车场将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有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设,配建、增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单独新建社会停车场的,将允许配建20%的附属商业面积,实现停车场加服务的功能。
在管理方面,对于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停止使用或挪作他用的,由市城建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擅自设置、占用或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交警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损毁、移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或设施的,由市交警支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今后即使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像已经投放的襄城临汉门地下停车场等,停车一样需要交纳费用。
据了解,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按照“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地面停车高于地下停车、室外停车高于室内停车、白天停车高于夜间停车”的定价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目前,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正在审核制订中。
襄阳广电全媒体:唐兰刚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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